“黄河滩区养鸭厂如期拆迁,超标排放含氟废水被立案查处……”这是郓城县纪委监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取得成效的缩影。
提高站位,确保监督时效高质量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担当作为、不辱使命,确保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1月26日,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周广峰在全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
该县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省、市专项监督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第一时间成立机构督导推进。从委机关抽调5名业务骨干成立专项监督办公室,严格做到专人专岗专责。研究制定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县级部门责任清单和乡镇(街道)责任清单,“两清单”包括10个重点方面、31项重点工作、81条实施路径和160项具体措施。深入基层调研10余次,面对面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建议30余条,充实完善“两清单”10余处。县纪委常委会听取专项监督工作汇报8次,推动解决实际问题20多个。
创新手段,确保监督质效高质量
“你单位承诺整改完成时限还有5日,请组织专门人员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高质完成……”近日,该县专项监督办公室向某单位发出《任务提示单》。
为推动监督精准化、高质化,该县探索推行“一书四单”监督办法。“一书”就是《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阶段性工作“红黄绿”标识督导通知书》;“四单”就是任务提示单、限时督办单、追责问责单、问题办结单。该办法明确规定,在单项工作到期5日前下发任务提示单,按期完成任务的及时上报问题办结单;对没有及时完成的,如果有正当理由,经研究可以适当延长时间,下发限时督办单;对没有正当理由或者延期后仍未完成的,下发追责问责单,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还规定,对于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用“绿牌”标识;对于通过督导完成的,用“黄牌”标识;对于无正当理由且没有按时完成的,追责问责后,用“红牌”标识。
目前,该县就制定上报“一案四清单”事项下发任务提示单10余份,相关单位均按时完成,并用“绿牌”标识。
压实责任,确保监督成效高质量
“养牛场新址厂房主体已完工,正在建设水电配套设施和养殖设备……”通过监督加快整改进度的不止养牛场这一处。该县强化“室组地巡”联动监督,从日常监督联动、问题处置联动、问题监督联动、工作会商联动和绩效评估联动等五个方面加强统筹联动,推动形成合力。
今年以来,该县围绕生态环境、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乡村振兴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专项监督力度。对100多眼自封井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目前基本封存到位;对全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四清”跟踪监督,尤其是对“2 4 8”重点涉水企业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核查,3家涉嫌违规排放含氟生产废水的企业被立案查处;对全县挂车行业取水用水情况进行调研,督促把自来水主管道铺设到园区附近,使企业能够用上自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