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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说实话我心里‘包袱’终于卸下了,今后我会更加努力,为咱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近日,在定陶区纪委监委针对村干部王某不实举报进行会议澄清正名时,王某在澄清会上激动的说。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重视澄清正名工作,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2022年以来共为全区1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精准把握知情形。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印发的《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办法》(下称《工作办法》),第一时间向常委会汇报解读,并组织全员积极学习可以澄清正名的四种情形和不予澄清正名的五种情形、澄清正名启动审批程序等,精准应用《工作办法》。

细化程序压责任。制定《澄清正名方案表》、《澄清正名研判记录表》、《澄清正名回访记录表》,进一步细化程序,结合《澄清正名通知书》、《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审批表》,充分利用好“四表一书”,压实承办单位澄清责任,形成严密程序链条。另外对不适宜澄清正名的失实举报也填写《澄清正名会议记录表》,说明不适宜原因,归档备查。

积极回访暖人心。该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十分注重权利保护,在澄清正名后积极开展回访,扎实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让澄清正名工作更有“温度”。承办单位积极了解被澄清干部近期工作情况和心理状态,开展针对性谈心谈话,进一步促使其卸下心里“包袱”,积极投身工作。2023年上半年该区纪委监委共开展了7次回访,用心用情做好澄清正名回访工作。

“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及时开展澄清正名是为全区干事创业者撑腰,我们将进一步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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